意见书

我们是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翔黄路100弄银南翔佳苑业主,据我们目前了解到 ”嘉闵高架“(南翔 段)拆迁已经开始,现已确认我们小区部分楼房将被拆迁(目前已迁走的, 16,17,18,19,20,26,27,28,29,30,31号)。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有关部门的拆迁公示,我们对有关部门不公开小区拆迁信息和私下通知被拆迁业主的行为感到气愤和不理解,是拆迁方案不规范,还是本身方案欠公正、公平而不敢公示?还是有其他原因我们不得而知。

目前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整个拆迁方案将严重影响我们小区结构,以及楼房结构,将严重改变我们小区的环境,比如改变了小区结构,减少了小区的公共区域,降低了小区的公共绿化,增加了小区的噪音污染、震动污染、灰尘污染、废气污染和水污染,我们更担心因为以上的变化以及今后小区将靠近高架,而使我们的房子贬值、甚至卖不出去,特别是 21、22以及32号楼受影响特别严重,以后都将变成孤楼,21、22和32号所在的第3幢和第5幢楼,整个楼体和地基结构完全受到毁坏,将严重危及我们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图是我们小区被拆迁的示意图:

小区示意图

我们觉得整件事情,整个拆迁过程都欠透明,因此我们还有如下问题希望能得到及时的解答:

  • 请问有关部门是在秘密拆迁吗?如果不是,为什么没有通知相关业主?我们要求以后嘉闵高架建设与小区直接相关的操作都必须挂牌公示。

  • 拆迁的数据测绘及认定有当事方或利益方参加吗?有请告诉哪个小区代表参加了?没有,如何确认数据正确?

  • 嘉闵高架环评报告提及的“评价组在第二次公示期间开展现场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在项目沿线共发放了调 查问卷220份,回收有效问卷215 份,回收率达 97.7%, 沿线有92.1% 的受访者支持项目建设,我们想知 道问卷的内容以及被问卷者是否具有代表性?这么大的一个工程只问卷220份是否有代表性?还有我们小区 有何人代表参加了问卷?有何人在公示期间参加了调查工作?何时公示的?为什么我们都不知道有这个公示?

  • 在南翔镇信访办主任声称没有给予拆迁与否的答复前,小区内不会作任何施工作业,即使在这样的保证下, 5月9号,由南翔镇拆迁办颜加明(音同)指使的民工来小区建起了临时围墙(见附图二),5月10号,我们业主居民希望镇政府给予说法为什么在没有明示的前提下擅自施工,派部分代表到南翔拆迁办寻找拆迁办负责人颜家明讨要说法,拆迁办采取逃避的手段不给予任何解释;5月13号,我们居民到镇信访办,继续讨要镇拆迁办在小区砌围墙行为的解释,迫于我们百般的压力,才得见颜加明本人,其人态度极其无礼,支支吾吾了声“围墙一定要砌”这样的话后,未作任何说明即借故离开,试问这样的政府官员如何能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 对目前拆迁方案的质疑,首先 31号 与 19号 都在所谓的拆迁的红线上,如果按照第三幢的情况看是置空 19号和20号,那么第五幢为什么不是置空31号和32号;其次,如果按照第五幢的情形看,是只置空31号而保留32号,那么 20号 为什么要置空呢?所以基于上面的分析红线一说是不符合 32号和 20号 的情况的。基于这样的质疑,我们所有相关居民不得不怀疑目前拆迁方案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其次衍生的问题的是,红线的划定标准是什么?以这样的标准划定的结果如何能让我们心服口服?

  • 信访接待官员提及的两幢楼是有伸缩缝的,请见附图一和附图三,如小区铭牌显示这是一体的楼房,从实际的现场来看是没有任何伸缩缝的。 拆迁直接破坏楼体地基结构,试问你们考虑到 19号、20号、31这些业主的安全,那我们剩下的 21号、 22号、32号的居民的生命就无需保障了吗?

  • 从2012年底获知这里会有动迁到现在,除了公休日我们21号、22号、32号的业主几乎每一到两周都到区政府镇政府上访,距离第一次到上海市政府上访已经半年有余(上访流水编号 201307190710),如此不合理的事实摆在眼前,有点良知的信访接待官员都会说这是合法不合理的事情,但市信访办把我们的问题转给区信访办,区信访办又把我们的问题转到镇信访办,镇领导的面我们都难得见一次,见了也只能答复这要区和市政府决定,因为这是市政工程,其本人是没有职权告诉我们肯定或否定的答复的,这种踢皮球的做法严重损害了政府在我们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政府还不能给我们一个合理公正的答复,政府的效率何在?

综上,我们的诉求是,以与第三幢和第五幢已动迁的居民一样的标准,把我们21号 22号和 32号 的居民一同动迁。目前这种政府严重侵害老百姓利益的行为我们丝毫不能容忍,我们要求尽快给予答复。

我们老百姓都支持国家建设,但是我们觉得国家建设不应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国家建设应该是改善民生,强国富民,同时政府在主导建设,制定方案、标准时应该多考虑民生,多了解民情,为民做主,而不应该做民之主,政府自己说了算。政府主导建设,制定方案标准时不应该目光短浅,只考虑当前,应该有全局性,长远性,更不应该为了政绩或者个人利益,牺牲老百姓的利益,政府工作人员应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多为民做实事,总之恳请政府重新核实,调查整件事情,为民做主,改善民生,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翔黄路100弄银南翔佳苑 21号 22号 32号全体业主

附图一 小区号牌上明写着这两排房子分别是完整一幢大楼

楼幢铭牌

附图二 没有任何通知建起的围墙

附图三 伸缩缝在哪里?

30号和31号的连接处,伸缩缝在哪里?

18号和19号之间的伸缩缝在哪里呢?